列印 | 關閉視窗
 
荷蘭紙質和紙箱回收率高達90%
發佈日期:26/09/2017
消息來源:紙箱微視界
為了限制包裝材料的使用量,以及做好垃圾回收體系,荷蘭先後實施包裝稅、限制包裝物投放量及設立包裝廢棄物基金等措施,這些措施的實施,成果顯著,據悉,荷蘭2017年制定的紙質和紙箱回收率達90%的目標,目前已基本實現。

荷蘭郵政為何不向顧客推銷包裝箱?
一捆定制紙箱在荷蘭郵政的櫃台後躺了多日,它們和信封、塑封郵袋一樣,是經荷蘭郵政委託、由包裝材料生產企業打造的。監管機構授予的「可回收」標識印在這些紙箱上,表明它們出生合法,成分合格,對人類健康和自然環境的潛在威脅,已被控制在合法範圍內。

這些疊放整齊的新紙箱在櫃台後顯得格外冷清。很多來這裡寄包裹的顧客,總是自帶包裝材料,譬如舊紙箱、鞋盒、氣泡膜、泡沫塊等等。對包裹的包裝,荷蘭郵政從不指定專用材料,郵局工作人員熱心地幫顧客檢查自帶紙箱,只要合法合格,無破損,就可用來包裝包裹。

為什麼荷蘭郵政並不極力向顧客推銷櫃台裡放的新包裝紙箱呢?原來,荷蘭郵政每年向市場投放多少包裝材料,在上一年都有具體規劃,倘若哪年投放總量超過五萬公斤,就要繳納一份「包裝廢棄物管理贊助金」。這樣的規定抬高了郵政紙箱的售價,也促使荷蘭郵政更理性地管理包裝材料投放,以控制成本。

荷蘭為做好垃圾回收,裝材料的使用量套上「緊箍」
在荷蘭,包裝材料的使用可以說是套上了「緊箍」。任何企業、商家,只要向市場投放含有包裝材料的產品,無論是包裝材料的原料生產者、進口者,還是紙盒、紙箱、塑膠袋的訂制者和生產者,或只是提供付費及免費紙袋、塑膠袋的店鋪,都要為包裝材料對自然環境的「原罪」埋單。

這筆「贖罪金」始於2008年1月1日,原稱「包裝稅」。企業將包裝材料和含包裝的產品投入市場,如包裝總量超過1.5萬公斤,就要繳納「包裝稅」。「包裝稅」的多少因包裝材料的種類而異:木質材料是0.0228歐元/公斤,鋁制材料是0.5731歐元/公斤,初級玻璃是0.0456歐元/公斤,初級塑膠是0.3554歐元/公斤,次級塑膠是0.1247歐元/公斤。

「包裝稅」是怎麼產生的呢?早在上世紀60年代,荷蘭就開始建立垃圾回收體系,市鎮政府是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從那時起到今天,住在荷蘭的人,不論是不是荷蘭公民,每年都要繳納300至400歐元的垃圾處理稅。1979年,荷蘭立法確定垃圾處理首先是要防止垃圾的產生,其次才是對垃圾進行環保處理。隨著包裝垃圾越來越多,為從源頭上控制垃圾的產生,並給政府的垃圾回收工作提供更多資金,「包裝稅」便由此誕生。

為了實現高比例的垃圾回收,2012年,荷蘭中央政府、投放包裝材料的企業商家以及市鎮政府簽署三方框架協議,通過加強政府、企業界和知識界的「金三角」合作,為2013年至2022年間進一步完善包裝材料回收工作創造條件。三方協定中,有關包裝材料投放者責任的內容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取代了此前的「包裝稅」。

協議規定:確保包裝材料合法合格、可分類、可最大限度回收,是投放者的法定義務;投放者須每年報告投放量,相關資料要保留七年,以備監管和審計;如投放總量超過五萬公斤,須繳納「包裝廢棄物管理贊助金」,贊助金的收費標準逐年調整。2017年,超量投放紙質包裝或紙箱,價碼是0.022歐元/公斤;若超量投放回收成本更高的紙質飲料盒和塑膠包裝,價碼分別是0.18歐元/公斤和0.64歐元/公斤;其他各類材料的超量繳費也明碼標價,如投放者不能或不願報告超量包裝所屬的材料種類,就按0.77歐元/公斤繳費。

此外,企業商家繳納的贊助金作為「包裝廢棄物基金」,該「基金」不以盈利為目的,市鎮政府每年回收多少包裝材料,可分門別類按比例找「基金」報銷;「基金」若有餘款,就交給荷蘭可持續包裝研究所,用於包裝材料創新、回收措施改進。「包裝廢棄物基金」2016年年報顯示,2015年,荷蘭128萬家包裝材料投放者沒有越過5萬公斤的門檻,2,351家超量投放者繳了額外的「包裝廢棄物基金」。對於協定確定的每年各類包裝材料的回收目標,以2017年塑膠47%、木質35%、玻璃90%、紙質和紙箱90%、金屬85%的回收率目標為例,截至目前,大多已提前實現或接近實現。

 
  關閉視窗
網站地圖 | 隱私保護條款 | 免責聲明 | 輔助功能
©2006 The Hong Kong Printers Association 保留所有權利。
使用本網站即代表您同意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