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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安排」支持香港發揮優勢
發佈日期:15/12/2017
消息來源:文匯報
香港特區在「一帶一路」建設的參與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正在北京述職的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天與國家發改委何立主任簽署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作為香港進一步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方針和藍本。

有關《安排》,聚焦於金融與投資、基礎設施與航運服務、經貿交流與合作、民心相通、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及加強對接合作與爭議解決服務等六大重點。當然,《安排》只是一個框架式文件,距離具體落實執行還有大量工作要做,但是,《安排》的簽署在「一國兩制」層面上卻具有重大意義,並不僅僅是一項簡單、單純的兩地商經貿合作協議。

首先,《安排》的簽署直接來自中央的關懷與指示。今年七月,特區慶祝成立二十週年,習近平主席抵港視察,在接見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及各界人士的講話中已明確指出:中央十分重視香港特區在「一帶一路」建設中所具備的優勢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將會採取一些措施,協助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的建設,既為國家作貢獻,同時也有利香港提升競爭力、培育新優勢、拓展新空間和實現更好發展。《安排》就是此一中央精神下的產物,也可以說是中央繼CEPA、內地居民赴港「自由行」之後又一項惠港「大禮」。

《安排》雖未有直接指明未來在「一帶一路」融資渠道、離岸人民幣樞紐業務、設立法律爭議調解中心等業務上,香港是否會比內地其他城市有更優先的機會,但《安排》的簽署顯然不可能「無的放矢」,既曰「安排」,也就必然會在全局工作和統籌兼顧上有所側重和鋪排,香港比其他內地城市可以吃到更多「小灶」是顯而易見的。

當然,《安排》不是「福利」措施,如果香港不是在金融投資、法規法治、基礎建設和經貿交流等方面的確具有一定的實力和優勢,則中央也不可能在「一帶一路」如此重大的國家戰略部署中給香港預留一個「優先座」。

因此,事情實質已經很清楚,中央對進一步全面落實「一國兩制」和協助香港發展的決心和誠意已躍然紙上,而問題在於香港本身對形勢是否已經有足夠的認識,是否已經充分領略到「一帶一路」的重大戰略意義和中央的一番苦心,更在於香港自己是否能夠珍惜機遇、善用優勢,迎著時代的呼喚和挑戰而上,還是仍在那裡喋喋不休,關起門來「內鬥」、內耗不已,如此則中央再給「小灶」、再送「大禮」,也是於事無補的。

特首此行與發改委簽署《安排》,已經朝正確方向行出了重要的一步,未來特區政府一定要充分發揮領頭作用,成立專責參與「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部門,踏踏實實地推展有關工作,不負中央重託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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