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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版權局:完善版權資產管理制度 提高版權保護能力
發佈日期:15/05/2018
消息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網/報

4月19日,吉林省版權局制定印發了《關於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事業單位版權資產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導省內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各相關企事業單位,建立和完善版權資產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相關企事業單位版權保護和運用的能力。

近年來,吉林省核心版權產業呈現出了較快發展之勢,版權產業的市場主體影響力逐漸形成,形成了一批優秀的版權產業集群,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動漫製作等行業競爭力進一步增強,產業規模不斷發展壯大。圖書版權貿易活動較為活躍,發展提速,版權輸出數量逐漸增加,影響力不斷提高,版權合作的深度和廣度也不斷增強。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版權資產的重要作用日益突顯,提升為相關企事業單位的核心競爭力。但是,在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核心版權產業發展過程中,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並成為阻礙產業發展的瓶頸。如核心版權產業相關企事業單位對版權保護及版權資產管理、運用缺乏理性認識和整體工作目標,沒有建立相應的版權資產管理制度,未形成合理、有效的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機制,不能真正發揮版權核心資產的效能,企業存在較多「沉默」的版權資產。同時,相關企事業單位缺乏具有版權資產管理能力的新型人才,在當前媒體融合發展的背景下不能為企業提供人才保障。針對這些問題,吉林省版權局在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改革辦公室印發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業版權資產管理工作指引(試行)》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印發了《實施意見》,為相關版權企業加強管理、提高版權資產運用能力提供一個有效的工作抓手。

《實施意見》指出,版權資產是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事業單位的重要資產,是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織部分,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對版權資產管理工作的認識,重視版權資產管理,將版權資產管理作為落實《「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和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十三五」發展規劃》的重要任務,作為加快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市場競爭優勢,推動創新發展的重要手段,要採取有力措施保護好、運營好。

《實施意見》要求,各有關單位應建立或指定專門的工作機構作為版權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執行本單位版權資產管理制度,開展版權資產的清查、管理及運用等業務,確定版權資產管理績效目標,加強版權資產管理績效評價,保證版權資產的保值、增值及有效利用。相關單位應保證給予版權資產管理機構必要的物質條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確保機構有效運行,切實發揮作用。

同時,要求各單位參照《指引》,根據行業特點和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版權資產管理制度,圍繞本單位所擁有版權資產的形成、保護、使用、交易、流轉等環節,建立完整的決策、計畫、組織、領導、監控、評價的管理機制,規範版權資產管理行為,有效評價版權資產管理效能,為本單位發展提供內生動力。
此外,該《實施意見》還建議各有關單位加強與版權管理部門的溝通,做好版權作品自願登記工作,通過版權作品登記開展本單位版權資產的清查工作,劃清現有版權資產權利歸屬,對其核心、重要版權資產授權使用和流轉交易等重大合同行為向版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確保有關合同行為依法依規,防範版權資產交易的法律風險。

根據該《實施意見》,吉林省版權局今後將組織各有關單位建立合理、有效的評價機制,對每年度本單位開展版權資產管理的工作情況及其效能進行客觀、全面的評議,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工作機制和措施,推廣、示範先進經驗和做法,不斷提升各有關單位的版權資產管理工作水準。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此次《指引》印發到吉林出版集團、吉林日報報業集團、吉林人民廣播電台、吉林電視台、長影集團、吉林省新聞出版與影視廣播文化創意創作產業園區、吉林省內各有關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企事業單位。下一步,省版權局將加強工作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確保各有關單位落實《實施意見》,切實建立、完善企業版權資產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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