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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報告提交率達97.2%  雲南省全面實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
發佈日期:28/08/2018
消息來源:雲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近年來,雲南省採取多項措施,全面推進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8月中旬,已對15個行業430家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在應提交執行報告的393家企業中,已有382家提交,提交率達97.2%。

實施排污許可制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重要內容,是推動環境治理基礎制度改革、強化排污者責任的重要抓手。2016年11月以來,國家相繼推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劃了排污許可制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和優先序,明確提出要「將排污許可制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為企業守法、部門執法、社會監督的依據」,分行業分步驟推進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逐步將排污許可制納入法治化軌道。
 
雲南省自2001年開始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2017年起按照國家部署全面啟動排污許可制改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排污許可制改革工作,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計畫》,對進一步規範排污許可制管理、提高環境管理效能和改善環境品質、全面推進排污許可制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省環保廳印發了《關於推進排污許可證核發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發佈16個行業開展排污許可工作的公告,實現排污許可管理培訓全覆蓋。
 
在推進排污許可制改革工作進程中,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加強排污許可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減排、固定污染源監測、監察執法等環境管理工作的銜接,促進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的融合。著力構建排污許可證核發品質評估長效機制,加強排污許可品質管控,組織開展2017年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13個行業品質評估工作,全面排查存在問題並進行整改。省排污許可技術組分行業編制了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實施細則、審核要點,採取集中審核、現場指導等方式,對各州(市)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加強證後監管,建立環境管理台賬,開展自行監測,完善環境資訊公開。加強各州(市)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調度,不定期發佈簡報、快報,對進展緩慢或核發品質較差的州(市)進行督辦通報。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的時限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須完成全省80家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水泥、焦化、有色金屬、平板玻璃、氮肥、印染、原料藥製造、制革、電鍍、農藥、制糖共11個行業296家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截至2018年8中旬,全省共對430家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涉及火電、造紙、水泥、焦化、有色金屬、平板玻璃、氮肥、印染、原料藥製造、制革、電鍍、農藥、制糖、石化、鋼鐵共15個行業。
 
下一步,雲南省將主要完成農副食品加工工業、石化工業、陶瓷磚瓦工業、鋼鐵工業、有色金屬工業5個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協同推進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排污許可證後管理、排污許可證核發品質評估、排污許可執法檢查、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銜接融合、排污許可資訊化管理等重點工作,為2020年實現所有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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