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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12部門聯合印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與削減工作實施方案》
發佈日期:04/09/2018
消息來源:遼寧環保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烴類、含氧有機物、含氯有機物、含氮有機物、含硫有機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體物,部分VOCs會產生惡臭異味,成為制約遼寧省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的瓶頸。

為全面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減少排放總量,促進區域環境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早前遼寧省環境保護廳、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遼寧省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公安廳、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遼寧省交通運輸廳、遼寧省農村經濟委員會、遼寧省商務廳、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遼寧省品質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海事局等12部門聯合印發《遼寧省「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與削減工作實施方案》(遼環發〔2018〕69號)。

該實施方案針對遼寧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特徵,制定了治理時間表和路線圖。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採取源頭削減、程序控制、末端治理的全過程防治措施,因地制宜推進工業源、交通源、生活源、農業源等領域VOCs污染減排。

2018年,石油煉製、石油化工、合成樹脂、橡膠製品、煉焦化學等行業,嚴格按照國家排放標準要求,加強精細化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2019年,全面啟動印刷和工業塗裝行業VOCs綜合治理,開展生活垃圾收集站和城市汙水處理廠惡臭治理;2020年,開展木材加工、電子行業、鋼鐵行業的VOCs治理。

到2020年,全省涉VOCs排放企業基本完成低揮發性原輔料替代、清潔工藝改造和末端廢氣治理,重點工程減排VOCs10.5萬噸以上。基本建立VOCs污染防治長效機制,促進產業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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