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遏制中東歐非市場上出現的假冒惠普耗材產品的情況,惠普稱2019年2月1日起將向合作商發佈一份「涉嫌出售假冒偽劣惠普耗材」的公司名單,提醒合作商不得與這些公司進行交易。
據介紹,這份名單被列為惠普機密,受惠普合作商協定保密義務的約束,不得洩露給協力廠商公司。此舉意味著,惠普所有供應商都不可向名單上的這些公司提供任何產品,違規操作的合作商將面臨合同制裁。 在另一份聲明中,惠普公司稱「惠普一直注重保護消費者和經銷商的權益,採取了許多措施打擊非法制假售行為。此次推出禁止交易名單,旨在督促合作商從可信賴的商家獲取原裝惠普耗材。對於名單上列出的這些公司,惠普有合理的證據表明其銷售的惠普耗材屬於假冒偽劣耗材。」 惠普早前曾對幾家義大利及西班牙耗材再生商及經銷商遞送了停止及終止函,警告這些公司如不停止銷售涉嫌侵犯惠普專利權的再生噴墨耗材將會面臨法律制裁。 歐盟羅馬條例第30條規定,歐盟成員國之間可自由交易物品,前提是該物品最初由智慧財產權持有人(OEM)投放歐盟市場。由於已經專利耗盡,經銷商和再生商可在歐盟市場再生墨水匣及銷售再生墨水匣。但是,如果進口歐盟市場以外的再生墨水匣或再生墨水匣的原料來自非歐盟國家地區,則由於原裝硒鼓耗材未在歐盟市場初始投放,則專利持有人的專利權仍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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