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李克強總理日前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部署加快發行和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補短板項目建設,並帶動消費擴大;聽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匯報,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會議指出,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保持今年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努力實現一季度平穩開局十分重要,因此必須要多管齊下,發展好小微企業關係經濟平穩運行和就業穩定。
措拖提到,將大幅放寬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同時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下同)、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調整後優惠政策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其中,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就是放寬認定條件,放寬後的條件為:企業資產總額5,0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300人以下、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以下。數據顯示,全國規模以上重點印刷企業(年產值5,000萬元及以上)佔比3.76%,代表有大多數印刷企業仍歸類為中小微企業,可見今次的措施有利於日後印刷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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