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制印刷包裝行業的廢氣排放污染,蒼南縣人民政府專題研究制定了《蒼南縣印刷包裝行業整治提升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印刷包裝行業的整治提升。當地政府表示,實施廢氣治理是實現龍港產業轉型升級、城市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列為關停的印刷包裝企業:要求在2019年1月20日前自主關停,逾期未關停的,相關部門將依法強制關停,並視企業違法行為情節輕重予以查處。
列為過渡生產的印刷包裝企業:原則要求在三年內搬遷至工業功能區生產,但也須在2019年3月30日前啟動廢氣處理設施安裝,2019年6月30日前將環保設施安裝到位投入運行,廢氣排放指標檢測合格。逾期未啟動安裝或沒有投入運行的,將依法實施停產整改。
列為入園的印刷包裝企業:目前暫時無法搬遷的,須在2019年3月30日前啟動安裝廢氣處理設施,2019年6月30日前將環保設施安裝到位投入運行,廢氣排放指標檢測合格,並簽訂限期搬離承諾書後,允許生產到2019年12月31日。
列為原地整治提升的印刷包裝企業:除了符合以上的條件外,還要達到《溫州市包裝印刷企業污染整治提升技術指南》要求,經環保驗收合格後,可繼續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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