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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擬規定:人民幣圖樣禁用於祭祀用品
發佈日期:21/03/2019
消息來源:文明浙江
央行發佈早前《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首次提出:祭祀用品禁用人民幣圖樣。人民幣圖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的完整圖案或局部圖案。

新辦法首次增加了禁止行為條款,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央行在修訂說明也指出了原因:

近年來,在實際工作中,社會上出現了很多不正當使用人民幣圖樣、損害人民幣形象的行為。市場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冥幣、紙錢,這些冥幣的幣紙大小、顏色、圖案、面值等都與現行流通或曾經流通的人民幣極為相似,不同的往往是上面的字樣。

多數冥幣只是將最上面的一行字改成「中國天堂銀行」 「中國冥民銀行」 「天地通用銀行」等字樣。由於這些冥幣跟人民幣極為相似,如果不仔細辨別,很難看出區別。而且,現在仿100元人民幣印刷的冥幣越來越多,印刷品質也越來越高,一些人對這種冥幣很難辨認真偽,很容易與人民幣混淆。

為防止與真幣混淆,新辦法第9條要求使用人民幣圖樣應當:
  1. 只能單面使用
  2. 不損害人民幣形象、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3. 不使公眾誤認為人民幣
  4. 保證人民幣圖樣中人物頭像、國徽的原有比例,不變形、失真、破壞或被替換。
  5. 使用人民幣圖樣,需用深藍色實心黑體字在圖樣中部明顯位置標注清晰可辨的「圖樣」字樣。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將處5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新辦法,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搆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其中,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許可使用人民幣圖樣的;違反本辦法第9條,未按規定使用人民幣圖樣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4條予以處罰。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4條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並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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