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 關閉視窗
 
廣西加強地圖印刷企業及進出口監管
發佈日期:28/08/2019
消息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新聞出版局、“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以及南寧海關聯合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加強有關承印、進出口經營單位地圖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簡稱《方案》),加強對地圖印刷企業、地圖進出口、地圖產品的監管,不斷淨化地圖市場環境,進一步增強公眾國家版圖意識,切實維護好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
 
《方案》提出,一要加強有關地圖印刷企業的監管。承印屬於出版物的地圖的印刷企業必須具有出版物印刷資質,印刷前必須驗證並收存印刷委託書,並報省級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備案。地圖承印單位接受委託印刷境外涉及地圖的出版物的,應持有關著作權的合法證明檔並經省級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准;接受境外委託印刷其他涉及地圖的產品的,應事先向當地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備案。二要加強地圖進出口的監管。地圖進出口經營單位應主動向海關提供地圖產品有關批准單證,並積極配合海關開展查驗、檢查等工作。印刷的境外地圖產品必須全部運輸出境,不得在境內發佈、銷售。三要加強地圖產品的監管。嚴把地圖產品加工關,加強地圖產品的審核和監管。地圖編制單位須具備地圖編制資質,嚴禁開展任何違法、違規加工地圖產品的活動。
 
《方案》要求,自治區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資訊共用、快速鑒定、聯合執法的聯動機制。加大對未取得許可擅自從事地圖印刷、經營等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對移交的“問題地圖”線索,及時組織開展地圖內容鑒定和聯合查處工作。向地圖承印、經營單位開展形式多樣的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加強資訊通報和預警,將“問題地圖”整治作為工作重點,堅決打擊非法出版、印製地圖行為。
 
  關閉視窗
網站地圖 | 隱私保護條款 | 免責聲明 | 輔助功能
©2006 The Hong Kong Printers Association 保留所有權利。
使用本網站即代表您同意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