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於九月一日推出新措施,優化其就業計劃,加強協助中高齡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就業。 勞工處以試點方式,向在「中高齡就業計劃」、「展翅青見計劃」及「就業展才能計劃」下獲聘的60歲或以上年長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發放留任津貼,鼓勵他們接受及完成在職培訓,從而穩定就業。
試點計劃為期三年,期間這些僱員如果受聘於全職職位滿三個月,可獲發留任津貼3,000元;其後留任每滿一個月,可獲發額外1,000元留任津貼,直至完成為期六至12個月的在職培訓為止。兼職職位的留任津貼金額為全職職位的一半。視乎在職培訓期的長短,每名合資格僱員於試點計劃下,最多可獲發12,000元留任津貼。
另外,為進一步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上述三項就業計劃亦同步提高僱主聘用每名求職人士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金額上限,詳情如下:
(一)僱主按「中高齡就業計劃」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求職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由每月最高4,000元增加至5,000元,為期六至12個月;而聘用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在職培訓津貼,亦由每月最高3,000元調升至4,000元,為期三至六個月;
(二)「展翅青見計劃」下僱主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由每月最高4,000元增加至5,000元,為期六至12個月;及
(三)「就業展才能計劃」下僱主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首三個月工作適應期的每月津貼上限由7,000元增加至8,000元,而其後六個月的每月上限由5,000元調升至6,000元。
「中高齡就業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在職培訓津貼,鼓勵聘用40歲或以上的中高齡失業求職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令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從而獲得一份穩定的工作。「展翅青見計劃」則為15至24歲學歷在副學位或以下的離校青年人提供全面的培訓及就業支援,以提升青年人的就業能力。而「就業展才能計劃」向僱主提供誘因,鼓勵他們聘用殘疾人士,並提供指導和支援,以提升殘疾人士的就業能力及工作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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