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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粵港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期間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
發佈日期:04/09/2020
消息來源:佛山新聞網
為做好經批准豁免入境隔離的粵港跨境貨車司機(以下簡稱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期間的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於2020年9月2日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跨境貨車司機入境時,須嚴格遵守深圳、珠海等入境口岸城市關於強化跨境貨車司機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的工作要求,並如實申報貨物運輸作業任務、個人健康狀況等相關信息。

二、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各交通節點(包括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貨物作業點、停車場、指定住宿點等)停留的,須配合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粵康碼」掃碼查驗。

三、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期間應按照申報活動軌跡從入境口岸到佛山目的地貨主單位(工廠、倉庫等)及其他貨物裝卸作業點進行點對點運輸,並做好個人防護。入境後全程必須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下車及與其他人直接接觸。原則上單獨就餐,不參與聚集性活動,不進入商場、影院、遊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生病就醫除外),不搭乘地鐵、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目的地為佛山的跨境貨車司機原則上當天入境,當天返回。如有正當理由需在佛山過夜,須由貨主單位或運輸企業以及跨境貨車司機本人向貨物裝卸作業地鎮街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提出申請,並逐級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審批同意後,統一安排在指定住宿點自費住宿,實施封閉管理,不得自行在其他住所過夜。住宿期間,跨境貨車應停放在貨主單位自有(或租用)的停車場或指定住宿點配套停車場。停放在貨主單位自有(或租用)停車場的,由所在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安排專用車輛為跨境貨車司機提供停車場到指定住宿點的接駁服務。

五、長居地為佛山,且14天內有返港記錄的跨境貨車司機,如在佛山過夜,也須經審批後到指定住宿點自費住宿,實施封閉管理。

六、跨境貨車司機在佛山期間如違反疫情防控有關政策措施,將被移出豁免入境隔離備案名單。以上健康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請各跨境貨物運輸企業、貨主單位和司機朋友知悉,佛山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感謝對佛山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後續將視疫情形勢動態調整,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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