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應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於 2021 年 4 月 6 日發佈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1.在內地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可在知情自願的前提下,憑公安部門制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內地醫保參保憑證免費接種疫苗。有關保障政策與內地居民保持一致; 2.在內地各類學校工作和學習的港澳籍師生接種疫苗政策與內地師生一視同仁,同等對待; 3.港澳同胞在內地接種疫苗後出現異常反應的,有關救治和補償政策原則上與內地居民保持一致;以及 4.不在第一、二項接種範圍內的港澳同胞原則上不納入在內地免費接種疫苗範圍。如今後開放自費接種疫苗,可在知情自願的前提下參加自費接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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