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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種疫苗人士抵港檢疫要求放寬
發佈日期:24/06/2021
消息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除曾逗留極高或甚高風險的A1和A2組指明地區的人士外,已完成接種新冠疫苗者如取得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抵港後強制檢疫期可縮短至七日。首階段安排2021年6月30日落實,適用於香港居民。

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在記者會上說,新措施乃按照衞生防護中心轄下兩個科學委員會連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的建議作出,分兩階段落實,但不包括自內地和澳門入境人士。

按照新安排,抵港當日或之前14日只曾逗留B組指明地區、C組指明地區或台灣的人士,若已完成接種疫苗並持接種疫苗紀錄,而有關人士抵港「檢測待行」的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並持有三個月內獲認可的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證明,其強制檢疫期可縮短至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七日。

這些人士在檢疫期間須接受兩次核酸檢測,其後七日自行監察,並須於抵港第12日、第16日和第19日接受強制檢測。

政府正跟進落實上述安排的具體細節,包括血清測試認可檢測機構名單,以及於機場為抵港人士提供相關血清抗體測試服務安排。

首階段安排6月30日落實。在機場設有為抵港人士提供相關血清抗體測試的服務前,有關人士可於離港前到獲認可的本地醫務化驗機構自費進行指定血清抗體測試,測試的陽性結果證明三個月內有效。由6月30日起,有關人士如於回港時持有效證明,其強制檢疫期可按上述安排縮短至七日。

第二階段安排則適用於自外地抵港、同樣符合上述三項條件的非香港居民。政府擬在機場為抵港人士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測試服務,按上述安排縮短持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的強制檢疫期至七日,並放寬相關非香港居民來港,實施細節稍後公布。

林鄭月娥行政長官表示,第二階段安排期望於7月內實施。當局會安排合資格醫護人員在機場協助抵港人士抽血,而由於血清化驗需時較長,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的抵港人士可先到預訂的檢疫酒店,一般第二日會有血清抗體測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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