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正式印發《關於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詳細規定了各行各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排放要求與檢查細則,其中,整理出與印刷行業相關的部分,供各印企及時自整、自查。 《通知》針對印刷行業相關內容: 印刷行業在VOCs排放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仍執行不到位,市場仍存在不達標產品;低(無)VOCs含量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替代比例較低。 針對印刷行業VOCs排放的排查檢查要點 排查使用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含VOCs原輔材料的企業,督促企業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的產品名稱、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建立管理台賬。定期對含VOCs產品生產、銷售、 進口、使用企業開展抽檢抽查,檢查產品VOCs含量檢測報告,並抽測部分批次產品。 印刷行業VOCs排放治理要求 工業塗裝、包裝印刷、鞋革箱包製造、竹木製品、電子等重點行業要加大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力度,加強成熟技術替代品的應用。塗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時應配有產品標籤,註明產品名稱、使用領域、施工配比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提供載有詳細技術信息的產品技術說明書或者產品安全數據表。 《通知》表明,將從10個方面對揮發性有機物進行針對性治理,分別為: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揮發性有機液體裝卸、敞開液面逸散、洩漏檢測與修復、廢氣收集設施、有機廢氣旁路、有機廢氣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VOCs含量。 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是近幾年從政府到社會一直在呼籲的話題,生態環境部在出台相關政策方面也一直在針對國情、行業實況進行革新與更加合理的要求,一步步將VOCs治理融入到相關行業的日常生產之中、相關政府的日常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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