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召開的市政府四屆九十六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有關部門提交的《關於調整我市2008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請示》,決定從7月1日起上調特區內外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特區外最低工資標準比上年增長20%。 按照調整方案,2008年度,我市特區內最低工資標準爲1000元/月,比上年的850元/月增長了17.6%;特區外最低工資標準爲900元/月,比上年的750元/月增長20%。與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相對應,2008年度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也將提高,特區內提高到8.8元/小時,特區外提高到8.0元/小時。 會議認爲,此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的具體舉措,充分考慮到了近期物價水平的上漲和近年來影響企業發展的「招工難」等現實問題,將有利於增強深圳的城市競爭力和對人才的吸引力。會議要求市勞動保障部門將最低工資調整的科學性、有效性作爲一個重要課題展開調研,及時加強對勞動用工供求、物價增幅、企業用工成本等因素的綜合預測和全面研判,爲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幅度提供科學翔實的依據,同時還要注意在今後的調整中逐步縮小特區內外最低工資標準的差距,以適應特區內外一體化發展的需要。 詳情請到官方網站--深圳勞動保障網瀏覽: http://www.gdsz.lss.gov.cn/main/Web/Article/2008/06/02/1109270082C22297.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