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生態環境部舉行11月例行發布會。上遊新聞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緊扣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謀劃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度改革任務,持續推動排污許可制度改革走深走實。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業噪聲、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許可管理,基本實現環境管理要素全覆蓋。到2027年,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全面落實,排污許可制度效能有效發揮。 《方案》聚焦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動多項環境管理制度在深度和廣度上進一步銜接融合,明確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自行監測、生態環境統計、環境保護稅等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的銜接路徑,積極探索入河(海)排污口設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與排污許可制度銜接。 《方案》全面落實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管理,推動排污單位構建基於排污許可證的環境管理制度,強化排污許可、環境監測、環境執法的聯合監管、資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創新信息化監管方式,完善環境守法和誠信信息共享機制,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強化社會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