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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開展2024年度報紙核驗工作的通知
發佈日期:16/01/2025
消息來源:國家新聞出版署
國新出發函〔2024〕1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報紙主管部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
根據《報紙出版管理規定》《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24年度報紙核驗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驗時間
 
2025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二、核驗重點
 
(一)重點核驗內容
 
1.內容導向和質量。報紙出版單位是否始終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任務,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持續推動黨的創新理論武裝走深走實;是否旗幟鮮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唱響主旋律、弘揚正能量,鞏固壯大奮進新時代的主流思想輿論;是否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是否違規刊發法律法規禁止刊載、存在導向問題、低俗庸俗媚俗、危害社會公德等不良和有害信息內容;是否擅自編譯刊發境外新聞信息產品;是否存在編校質量、出版形式質量不合格或出版質量長期達不到規定標準等質量問題。
 
2.出版資質和能力。報紙主管主辦單位是否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全面履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職責;報紙出版單位及主管主辦單位資本結構中是否存在非公有資本成分;報紙出版單位是否有健全的導向和質量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嚴格落實采編經營兩分開、“三審三校”等采編管理制度,是否正常開展出版活動,是否存在經營惡化、資不抵債等情況;報紙出版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符合相關從業規定並持有有效的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3.遵規守法情況。報紙出版單位是否擅自變更主管主辦單位、業務範圍等許可事項,是否擅自設立駐地方機構,是否未按規定及時繳送樣報,休刊是否未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是否刊發違法違規廣告並被有關部門通報、處罰,是否存在一號多版及出賣、出租、轉讓刊號、版面、出版許可證等違法違規問題;從業人員是否存在擅自發布職務信息、違規設立職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賬號、違規申領新聞記者證、新聞敲詐和虛假新聞等違法違規問題。
 
4.融媒體建設和管理情況。報紙出版單位是否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全媒體傳播體系建設,是否建立健全適應全媒體生產傳播的體制機制,是否對所辦報紙、新媒體實現網上網下統一導向要求、管理要求;所辦新媒體是否存在運營管理不規範及其他嚴重違法違規問題。
 
(二)重點核驗單位
 
1.近兩年報紙名稱和業務範圍均發生變更的報紙出版單位。
 
2.停刊、休刊、長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備出版條件的報紙出版單位。
 
3.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涉嫌違法違規有案在查或群眾反映存在內容導向錯誤、新聞敲詐、虛假新聞等問題的報紙出版單位。
 
4.近年來出版質量低下、編校差錯突出的報紙出版單位。
 
5.未按規定繳送樣報的報紙出版單位。
 
6.上一年度未通過年度核驗且尚在整改的報紙出版單位。
 
三、組織實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局負責本地區報紙的年度核驗工作,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負責軍隊系統報紙的年度核驗工作。
 
中央在京報紙由北京市新聞出版局負責核驗。中央報紙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做好年度核驗工作。
國家新聞出版署負責統一組織部署和監督指導全國報紙年度核驗工作。
 
四、核驗程序
 
(一)單位自查。各報紙出版單位對照本通知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糾,撰寫年度自檢報告,在中國記者網登錄“2024年度報紙核驗系統”填報並打印《2024年度報紙核驗表》。
 
(二)主管主辦單位查驗。各報紙出版單位將年度自檢報告和《2024年度報紙核驗表》紙質材料提交主辦和主管單位,由主管主辦單位進行查驗、出具審核意見並在《2024年度報紙核驗表》上加蓋公章。
 
(三)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核驗。各報紙出版單位將加蓋主管主辦單位公章的《2024年度報紙核驗表》連同年度自檢報告、報紙樣報等核驗材料,報送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由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依法依規認真核驗材料,登錄“2024年度報紙核驗系統”審核各報紙出版單位填報的信息並審定報紙主管主辦單位審核意見,對重點核驗單位要在調查談話、實地檢查等基礎上進行審定。
 
(四)報送國家新聞出版署。各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通過“2024年度報紙核驗系統”匯總、提交本地區2024年度報紙核驗工作報告、2024年度報紙核驗結果目錄。年度核驗工作報告除年度核驗措施及結果外,還應包括報紙出版基本情況和取得的成績、遵規守紀情況、融合發展成效、全媒體生產傳播工作機制和評價體系建設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困難和措施建議等。2024年度報紙核驗工作報告和報紙核驗結果目錄須同時報送加蓋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公章的紙質材料。
 
五、核驗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按時完成。各相關管理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盡快盡早部署,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精心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創新管理手段,調整優化核驗措施,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年度核驗工作。各報紙出版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對照年度核驗要求,細化措施,安排專班專人抓落實。年度核驗工作務必在2025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從嚴審核把關,確保數據準確。各相關管理部門要壓緊壓實責任鏈條,堅持“嚴”字當頭,嚴格核驗程序,嚴明標準規範,嚴肅懲戒問責,嚴堵管理漏洞。要突出重點核驗,結合報紙審讀、質量檢查、社會效益評價考核、案件查辦等日常監管工作實際,建立重點監管檔案,並對照核驗工作要求,一一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核驗。要切實按照《報紙期刊年度核驗辦法》嚴格審定核驗結論,暫緩核驗、不予通過核驗、未參加核驗的要說明原因及擬采取的處理措施。加強核驗數據審核把關,通過與歷年核驗數據、日常管理數據對比等方式,對重要核驗數據進行重點審核把關,確保核驗數據完整、真實、規範、準確。對報紙出版單位填報核驗數據不完整、不真實、不規範的應予以退回,重新填報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暫緩核驗。報紙出版單位要強化核驗數據質量意識,認真采集、規範填寫,不弄虛作假、不敷衍了事,夯實源頭數據質量基礎。
 
(三)加強跟蹤指導,做好後續工作。要按照《報紙出版管理規定》《關於規範報刊停辦注銷有關程序的通知》等規定做好年度核驗後續工作。對不按規定參加年度核驗、經催告仍未參加年度核驗以及不予通過年度核驗的報紙,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應向國家新聞出版署提出撤銷其《報紙出版許可證》的申請。對停刊、休刊、長期不能正常出版、已不具備出版條件的報紙,要切實采取措施推動其限期轉辦或停辦。對主管主辦單位主動停辦的報紙,要及時向國家新聞出版署報送注銷登記備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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