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上海和天津將分別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2014年全國已有7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上海最低工資標準從1,620元調整為1,8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4元增至17元,均是全國最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400元調整為1,5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5.2元提高到16.9元;天津最低工資標準由1,500元調整為1,68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5元調整為16.8元。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上海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的是「淨收入」,其中不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隨著北京和上海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進入2014年以來,全國已有重慶、陝西、深圳、山東、北京、上海、天津7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此番調整後,重慶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50元;陝西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80元;深圳為1,808元;山東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為1,500元。 從最低工資標準的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均為上海,分別達到1,820元和17元。據了解,《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佈的資料顯示,2011年全國有24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國有27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