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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將重點扶持60家印刷企業
發佈日期:03/05/2016
消息來源:長沙晚報
長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長沙市地方稅務局日前共同印發《促進長沙市印刷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重點扶持長沙市60家印刷企業。
 
《促進長沙市印刷業發展若干政策規定》旨在引導印刷企業科技發展、綠色發展,推動印刷行業與長沙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打造共享型經濟,融入供給側改革,促進轉型升級發展。《規定》出台了多條優惠政策,其中包括: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支持印刷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創新發展。
 
按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印刷行業小型微利企業自2015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含)的,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一次性全額扣除;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方法。
 
印刷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免征進口關稅。
 
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印刷行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註冊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
 
黨報、黨刊將其印刷業務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註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稅。
 
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長沙市地方稅務局通過銀稅合作機制,推行小微企業「稅易貸」和「稅融通」業務,不定期向金融單位推介印刷企業,使印刷企業及時得到金融支持並享受貸款利率優惠。另外,我市將確定60家印刷企業為行業重點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重點扶持企業
國家印刷示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企業;已通過綠色印刷認證的企業;印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國際文化名城、提升城市品質宣傳品且社會反響良好的企業;印製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產品包裝、宣傳畫冊的企業;開發廣受市場歡迎的文化小產品的企業;採用新工藝並且填補省內空白的企業;積極參加長沙(中部)印刷包裝設計博覽會和長沙市印刷行業協會活動的企業;長沙城區和黃花印刷科技產業園區註冊、採用了數字化印刷技術、電腦直接製版技術(CTP)、高速全自動多色印刷機、高速書刊裝訂聯動線等高新技術和裝備的出版物印刷企業、數字印刷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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