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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被定为国际危机事件
发布日期:03/02/2020
消息来源:经济观察报
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谭德赛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
 
虽然被确定为PHEIC,但根据疫情发展,宣布PHEIC后随时可以撤销及修改。发布后有效期为3个月,之后自动失效;需要再次召开紧急事件委员会会议,才能继续对PHEIC状态延期3个月。世卫组织也并不建议成员国在疫情爆发时关闭边界,对疫情爆发国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
 
「任何(国家)考虑(对中国)采取措施将是错误的,世卫组织不建议,事实上是反对对中国采取任何交通和其它方式的限制措施。」谭德赛在发布会后提问环节表示,对于其它国家出台的限制措施,世卫组织有权提出质疑。
 
在世卫组织看来,目前将新型冠状病毒列为PHEIC并非最理想状态。北京时间1月31日,世卫组织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暴发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紧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声明》(下称,「第二次会议声明」)中,委员会建议世卫组织应继续探讨,在不需要重新就《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文本进行谈判的情况下,在目前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无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二选一模式之上,建立中间警戒级别可能性。
 
在第二次会议声明中,委员会指出,只要各国采取强有力措及早发现疾病、隔离并治疗病例、追踪接触者,并促进与风险相称的社会隔离措施,仍然有可能阻断病毒传播。
 
定为PHEIC的原由
 
与1月22日第一次召开紧急事件委员会陷入僵局不同,据此次紧急事件委员会主席迪迪埃·豪森(Didier Houssin)介绍,在最新这次会议上,委员会成员几乎一致同意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PHEIC。
 
谭德赛在发布会上强调,确定PHEIC「这一决定不是出于对中国的信心不足。相反,世卫组织一直有信心中国有能力控制此次疫情。「谭德赛表示,将新型冠状病毒认定PHEIC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中国(疫情)的情况,而是因为其他国家(疫情)的情况。」
 
「 我们最担心的是,这种病毒有可能传播到卫生系统较弱、没有做好应对准备的国家……我们不知道这种病毒如果在一个卫生系统薄弱的国家传播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害。 」谭德赛说 
 
据豪森介绍,之所以将疫情定为PHEIC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中国确诊病例人数的增长;第二,出现确诊病例的国家数量的增长,以及一些国家对游客采取了另人存疑的措施。
 
PHEIC的由来是因为2003年的SARS以及随后的H5N1禽流感的传播,促成在2005年通过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加入PHEIC。《国际卫生条例(2005)》是包括世卫组织的全部成员国在内的196个国家,共同同意遵守的国际法律协议。
 
PHEIC确定的程序是,由紧急事件委员会向总干事提供谘询意见,并由总干事就确定PHEIC作出最后决定。委员会还将提供公共卫生谘询意见或酌情提出正式的临时建议。
 
根据委员会的建议,谭德赛给出了7个建议:
 
第一,没有理由采取不必要的措施干涉国际旅行和贸易。世卫组织不建议限制贸易和人员流动,并呼吁所有国家执行基于证据并且一致的决定。世卫组织随时准备向正在考虑采取何种措施的任何国家提供建议。
 
第二,必须支持卫生系统较弱的国家。
 
第三,加快疫苗、治疗学和诊断学的进展。
 
第四,打击谣言和错误信息的传播。
 
第五,审查准备计划,确定差距并评估为确定、隔离和护理病例以及预防传播所需的资源。
 
第六,与世卫组织和全世界分享数据、知识和经验。
 
第七,战胜这场疫情的唯一途径是所有国家本着团结与合作的精神共同努力。所有人都身在其中,只能团结一致阻止它。
 
在第二次会议声明中,委员会指出,只要各国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早发现疾病、隔离并治疗病例、追踪接触者,并促进与风险相称的社会隔离措施,仍有可能阻断病毒传播。
 
委员会还强调有必要加强对湖北以外地区的监测,包括病原体基因组测序,以了解是否出现了地方传播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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