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粤经贸办曾多次报导黄埔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格的公告。黄埔海关于2007年12月27日发布2007年第18号公告,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调整黄埔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计税参考价格,同时停止执行2007年第4期计税参考价格表(黄埔海关公告2007年第14号)。加工贸易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内销价格或者计税参考价格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企业按照计税参考价格申报的,海关将以此确定完税价格。 详情请参閲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YWStaticPage/6139/53b375f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07年第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