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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保就业计划罚则加重 本周初发放第一批补贴
发布日期:24/08/2020
消息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政府表示,第二期保就业计划新增罚则,加强对大幅裁员又无意重聘雇员填补空缺的雇主的阻吓力。

政府回应传媒查询时指,保就业计划秘书处若认为获批第二期工资补贴的雇主于补贴期内,即9月至11月大幅裁减雇员,而又未能显示并使秘书处信纳雇主有意聘请雇员填补空缺,或未能就裁员提供合理解释,政府有权取回部分甚至全部已发放的工资补贴。

秘书处也会审视雇主于第一期补贴期有否遵守承诺,以决定是否拒绝雇主第二期工资补贴的申请。 

政府在设计保就业计划时保留弹性,包括并无规定雇主必须维持个别员工原来的薪酬水平,否则一些雇主,特别是受疫情重创的行业可能选择结业。

所有申领第二期工资补贴的雇主须作出与第一期相同的承诺,例如在补贴期内须将领取的工资补贴全数用于支付同一月份的员工薪酬。

秘书处已通知新一批成功申请人,并在本周初发放补贴,涉及400多名雇主和900多名自雇人士,补贴金额约一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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