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言人提醒有意申请「保就业」计划第二期工资补贴的合资格雇主和自雇人士,应于九月十三日(星期日)晚上十一时五十九分前,透过「保就业」计划专用网站(www.ess.gov.hk)提交申请。 「保就业」计划第二期由八月三十一日开始接受申请,为期两星期,至今日中午十二时,共收到约141,000名雇主及超过18,000名自雇人士的申请。截至现时接获的雇主申请当中,大约93%的雇主成功申请「保就业」计划第一期。 自雇人士如有「自雇人士强积金户口」而在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户口仍未取消,并且未曾在「保就业」计划第一期获得一笔过7,500元资助,也可在第二期工资补贴申请期间提交申请。 发言人表示:「所有收到的申请现正迅速处理,以期尽快向合资格而又能提供正确资料的雇主发放工资补贴。」 在完成审核申请后,「保就业」计划秘书处将会透过电邮及手机短讯通知成功申请人。申请人可登入「保就业」计划查询网页(enquiry.ess.gov.hk)查察申请结果,包括获批的第二期补贴金额及于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须承诺的受薪雇员人数。 若有关雇主同时于第一期及第二期获批补贴,但于第一期补贴期内未有把领取的补贴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工资,或其有支薪的雇员人数少于二○二○年三月无论当时有否支薪的雇员总数,政府将取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金额,及/或要求有关雇主缴付罚款;有关款额将在发放第二期补贴时直接扣除。 发言人提醒:「若申请人对申请结果有任何疑问,申请人必须在通知发出起计七天内透过上述查询网页提出要求检视申请结果。一经提出检视申请结果要求,工资补贴将会暂缓发出,直至完成检视为止。若申请人未有按时提出检视申请结果的要求,该申请结果将成为最终结果,秘书处将不会接受任何逾期提出检视申请结果的要求。」 「另一方面,如申请人对申请结果没有异议,我们鼓励申请人在通知发出起计两天内透过查询网页确认接受申请结果,以便秘书处安排尽早发放工资补贴。」 如有查询,可电邮至enquiry@employmentsupport.hk或致电「保就业」计划热线+852 1836 122。热线的服务时间如下: 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九日 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 九月十日至十二日 上午九时至下午八时 九月十三日 上午九时至翌日零时三十分 申请人如需协助填写网上申请,可在申请期内致电「保就业」计划热线,与以下三个服务处预约。 * 北角服务处:北角电气道180号百加利中心1701室 * 观塘服务处:观塘创业街25号创富中心2507室 * 荃湾服务处: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455号华懋荃湾广场1206室 服务处的服务时间如下:
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九日 | 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 | 九月十日至十二日 | 上午九时至下午八时 | 九月十三日 | 上午九时至下午十时 | 「保就业」计划热线及服务处在申请期结束后仍会维持查询服务,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