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 关闭视窗
 
香港政府恢复从广东省以外其他内地地区及澳门通过「回港易」计划返港豁免检疫安排
发布日期:08/09/2021
消息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政府公布,鉴于港澳及内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已趋平稳,恢复从广东省以外其他内地地区及澳门通过「回港易」计划返港豁免检疫安排。由9月8日(星期三)起,身处广东省以外内地其他省市及澳门的香港居民,只要符合「回港易」计划下的所有指明条件,包括在回港前的14天(不包括该人士在内地或澳门根据当地的要求而须完成的强制检疫期)不曾到过香港、内地或澳门以外的其他地区,以及任何载列于「回港易」计划暂不适用风险地区名单的地区,回港时可免去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的安排。网上预约系统将于9月8日零时起开始,接受从广东省以外其他内地地区及澳门返港的市民预约。

为确保香港居民能按「回港易」计划逐步有序回港,恢复后的「回港易」计划仍会采取指定口岸和指定人数的配额安排,即每日入境香港的名额为深圳湾口岸3,000个、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2,000个、香港国际机场1,000个。
   
无论是选择经机场或陆路口岸回港的香港居民,均需先透过「回港易」计划的网上系统预约名额,并须按预约的指明日期和口岸入境香港。经机场及陆路口岸回港的具体安排分别如下:
   
经机场回港的安排
   
取得经机场回港预约名额的香港居民,必须在抵达香港当天或当天之前三天之内,到内地一间获国家衞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衞健委)认可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反转录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并取得有效的阴性结果证明的纸本报告正本。获国家衞健委认可的核酸检测机构的有关资料,可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核酸检测机构查询」功能找到。  

持预约名额的香港居民在登机前,应先透过香港衞生署电子健康申报系统填妥并递交电子健康申报表,包括申报相关外游纪录及是否已符合「回港易」指明条件。如果有关香港居民符合相关的指明条件,会取得「回港易」绿色二维码;否则二维码会显示为粉红色,表示回港后,仍可能须接受14天强制检疫安排。

登机时,有关香港居民需向登机柜位的航空公司职员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纸本报告正本,以及上述「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屏幕截图,证明有关检测机构是国家衞健委所认可。

抵港后,持预约名额的香港居民除须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回港易」绿色二维码和其他以上提及的报告及屏幕截图外,亦需按机场人员的指示及安排,在机场内的衞生署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及在「回港易」专属等候区等待检测结果。如检测结果呈阴性,便可前往办理入境手续,并获豁免14天强制检疫的安排,但需继续在到达香港后的第三天、第五天、第九天、第12天、第16天及第19天(如仍身处香港)接受强制核酸检测。

经陆路口岸回港的安排

至于身处内地广东省以外其他省市及澳门的香港居民,取得经深圳湾口岸或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回港的名额后,必须到广东省或澳门一间获粤港/港澳两地政府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2019冠状病毒病反转录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确保过关时持有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而检测样本必须在相关人士入境香港当天或当天之前三天之内取得。(按此浏览在广东省获认可的医疗检测机构名单 ,按此浏览在澳门的获认可医疗检测机构名单)。他们亦应在到达口岸前,将有效的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透过「粤康码」或「澳康码」传送到衞生署电子健康申报系统,填妥及提交电子健康申报表。如果他们符合所有指明条件,会获得绿色二维码,入境香港后可获豁免强制检疫,但需在到达香港的第三天、第五天、第九天、第12天、第16天及第19天(如仍身处香港)接受强制核酸检测。

香港特区政府继续与内地当局和澳门特区政府保持紧密联系,因应疫情的最新情况,商讨进一步恢复三地跨境人员往来的安排。现时的计划是在9月15日推出「来港易」计划,容许身处广东省和澳门的非香港居民,只要符合计划的指明条件,入境香港时可获豁免检疫。「来港易」计划亦将设配额制度:深圳湾口岸以及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每日各1,000个。特区政府会在适当时间公布有关详情。

 

 
  关闭视窗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条款 | 免责声明 | 辅助功能
©2006 The Hong Kong Printers Association 保留所有权利。
使用本网站即代表您同意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