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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産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58号)
发布日期:21/07/2008
消息来源:国家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于7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産审核工作的通知》。当中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监督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通称“双超”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産或者在生産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通称“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産审核。主要包括火电、钢铁、有色、电镀、造纸、建材、石化、化工、制药、食品、酿造、印染等重污染行业。《通知》亦明确,企业通过清洁生産审核评估,其清洁生産审核费用、实施清洁生産方案费用优先享受地方各级政府固定资産投资、技改资金、清洁生産专项资金、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对公布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産审核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産审核、不申请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通过”的,视情况由省级环保部门在地方主要媒体公开曝光,要求其重新进行清洁生産审核、评估和验收,并依法进行处罚。此外,《通知》还公布了《重点企业清洁生産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详情请参閲以下网址:

1.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産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
http://www.zhb.gov.cn/info/bgw/bwj/200807/t20080708_125258.htm

2. http://www.in-en.com/coal/html/coal-0728072886209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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