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计划提前禁止食肆提供即弃塑料餐具的措施,最早将在2023年第四季实施。即由原本建议的2025年,提早至相关法例通过后半年。
措施会分两阶段进行,首阶段会禁止食肆提供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搅拌棒、塑料饮管、塑料叉、塑料刀、塑料汤匙和碟等。由于市场能提供塑料杯替代品的供应商有限,特区政府会先在首阶段禁止食肆向堂食顾客提供塑料杯,到2025年实施第二阶段时,再禁止向堂食和外卖客提供。违例者可被处定额罚款2,000港元。 对于预先包装的食品或饮品,如纸包饮品盒附送的塑料饮管,不在措施规管范围内。而因医疗需求使用的即弃塑料饮管,可以被豁免,因医疗或保安需要的亦可获豁免,如在医院病房和惩教设施等。 此外,特区政府亦会视乎第一阶段的执行情况,决定禁售塑料桌布、非医疗透明手套、塑料耳塞等产品的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