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各出版物印刷企业: 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有关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环保治理绩效评级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印刷(编号的首字母为C),实际主营业务为图书、期刊类出版物印刷且注册地点和生产车间在北京的印刷企业。 二、责任分工 出版物印刷企业评级结果包括A、B、C级。 各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初评,评定C级企业,并向市新闻出版局推荐A、B级企业。 市新闻出版局负责终评,评定A、B级企业。 三、评定原则 依据《出版物印刷绩效分级指标》,按照“短板原则”进行评级。即:参评企业应满足申报等级所对应分级指标的所有要求,方可评定为该等级;当任何一项指标不满足条件时则降级处理。 另外,对存在未批先建,或有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排放量进行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或未安装并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不得评为A、B级企业。 四、工作安排 结合实际情况,今年继续采取企业自评申报、区初评、市终评的方式组织开展评级工作。 1.企业申报。各出版物印刷企业应对照《出版物印刷绩效分级指标》进行自评,如实填报《2024年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环保治理绩效评级基本信息表》,并参照《出版物印刷绩效分级指标》及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清单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企业于11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所在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 2.各区初评。各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及时更新应参评出版物印刷企业清单,指导企业按时申报。请各区于12月10日前完成A、B级企业初评推荐、C级企业评定工作,并将本区关于出版物印刷企业环保治理绩效评级初评工作报告、推荐参评A、B级企业汇总表,以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北京印刷协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路129号院内41号,联系人:陈冰;电话:13621309080、66036875)。同时,请将辖区内C级企业名单及时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市终评。市新闻出版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推荐参评的A、B级企业进行终评,并于12月底前公布评定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做到应报尽报。各区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业积极参评,并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