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 关闭视窗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19/11/2008
消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据报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11月17日发布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要求稳定就业局势。主要措施包括:
 
(a) 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b)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采取一次性措施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费率,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负担,并着力解决各类关闭破産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c) 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要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以及
 
(d) 鼓励企业减少裁员,并积极研究失业保险在减轻企业负担和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方面的政策措施等。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mohrss.gov.cn/mohrss/Desktop.aspx?path=mohrss/mohrss/InfoView&gid=7258147e-ba8c-43c0-a8ed-4153a14592d0&tid=Cms_Info
 
2. 《南方都市报》: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 人社部要求稳定就业局势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ttxw/200811180001.asp

3. 雅虎香港(综合报道):中央叫停调升最低工资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1117/3/9afz.html

 

 
  关闭视窗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条款 | 免责声明 | 辅助功能
©2006 The Hong Kong Printers Association 保留所有权利。
使用本网站即代表您同意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