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 關閉視窗
 
中國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完善境外投資備案(核准)無紙化管理的通知
發佈日期:26/03/2020
消息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境外投資發展,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努力把疫情對境外投資發展的影響降到最低,在確保境外投資真實合規的前提下,中國商務部進一步完善境外投資備案(核准)無紙化管理,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在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核准)手續時,原則上不再報送紙質材料。企業應將紙質申請材料以PDF格式檔方式,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台對外投資合作資訊服務應用(以下簡稱應用系統)上傳提交到商務部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商務主管部門)。對於企業認為不宜線上提交的材料,可線下報送紙質材料辦理申請。
 
二、商務主管部門通過應用系統線上受理企業境外投資備案(核准)申請,對符合《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和真實、合規要求的,商務主管部門通過應用系統出具備案(核准)回執。企業自行線上列印回執並加蓋公章後,憑回執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企業境外投資證書》。對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或有必要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說明的,商務主管部門通過應用系統通知企業對材料進行調整、補充或完善。
 
三、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在辦理地方企業境外投資備案時,需征求商務部意見的,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通過應用系統將初步意見和相關材料轉商務部。商務部研究後將有關意見通過應用系統轉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四、商務部自通知發佈之日起設置2個月的過渡期,在此期間企業辦理備案(核准)申請時,可選擇線上無紙化報送或線下紙質材料報送。過渡期結束後,確因客觀原因仍無法實施無紙化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繼續使用線下紙質材料報送管道開展境外投資 備案管理。
 
對於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與商務部合作司聯繫(連絡人:曹亞偉,010-65197175);應用系統使用中遇到技術問題,請與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聯繫(連絡人:虞峰,010-65198199)。
 
  關閉視窗
網站地圖 | 隱私保護條款 | 免責聲明 | 輔助功能
©2006 The Hong Kong Printers Association 保留所有權利。
使用本網站即代表您同意使用條款。